教育科学学院学生查寝管理连带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学生就寝管理,保障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寝安全。经院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一、凡在寝室、教室违规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禁物品的学生,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出白榜通报批评。
二、如有学生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禁物品,同寝室成员没有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劝阻,没有将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将承担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三、对于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禁物品的现象,同寝室同学没有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的,取消该寝室成员全年评优、评奖学金资格。
四、如发现有学生在寝室违规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禁物品,取消该寝室评优资格,取消所在班级参评先进班集体的资格。
五、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教育科学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