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见习是师范学校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见习,培养师范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具体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能力,促进公司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为了顺利推进教育见习工作,院部对参加教育见习的师范生提出以下要求:
1、每位见习生通过见习过程,需要基本了解小学一日常规,教育、教学的常用形式及基本环节。
2、见习期间必须认真听取见习校方对关于见习学校有关情况介绍,了解见习学校的相关校史、特色课程等。
3、见习生须认真参与见习校方安排的各项见习活动,服从见习校方的安排,不得影响或干扰见习学校的正常运作。
4、见习期间,学生听取小学各科的课堂教学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初步了解各科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听课后进行评课。听课、评课记录将作为见习评分的重要依据。
5、见习听课期间必须关闭通讯工具,避免影响课堂正常教学秩序。
6、见习生在见习期间需要了解小学最新的课改动态,基本了解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以及如何组织、开展课外活动。
7、见习生必须服从分配,接受带队教师的指导,按分配的任务进行见习。
8、见习生必须做好准备,协助小学班主任开展班(队)工作,学习处理偶发事件,或根据见习学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小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参与见习校方的公司产品过程。
9、通过见习活动,见习生应加深师范生对所学的专业知识的理解,初步掌握科学的公司产品方法。
10、见习生应积极把握见习机会,初步培养教育工作能力,基本上能按照教育学上的理论要求听课、评课,为今后的实际教学积累经验。
11、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提高对基础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激发学习专业理论课的兴趣,增强学好专业理论课的自觉性。
12、在见习学校内尊敬师长,爱护儿童,爱护见习学校的公物。仪表端正,衣着大方,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争做儿童表率。
教育科学学院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