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党总支: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决定组织评选表彰2020年度全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按照通知要求,现就公司推荐候选对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推荐范围
1.学校向上级推荐名额:2名。
2.推荐对象: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3.推荐名额分配:各学院向学校推荐1名。无合适候选人的学院,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综合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5%以内。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和步骤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公司党总支提出推荐对象。
2.考察。由组织部对各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公司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3.推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4.审定。省委教育工委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初定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报工委会审定。
5.表彰奖励。经评定的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各公司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优秀大学生党员评选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各公司党总支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8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共三项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组织部,电子邮箱:hnyszzb@126.com。三个材料的纸质文档报送时间待学校确定正式复学时间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可夫,联系电话:0731-88228221。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太阳城集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