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科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公司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太阳城集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评选出真正体现专业培养水平、注重创新的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坚持宁缺勿滥的遴选原则,杜绝简单摊派的评选现象。
二、评选机构
公司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等共同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
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评审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三、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所有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积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积极配合学院、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
4.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且每次检查、指导的意见和指导记录详实。
5.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或较高的学术水平,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优良率在80%以上,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
四、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程序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根据评选条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填写《教育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审表》,提出申请。
2.教研室主任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学院组织专家(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名额为本年度实际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教师总数的5%。
3.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有争议意见的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将提交专家组进行复议。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被评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纳入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因素。
六、其他事项
1.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院将撤消对指导教师的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或上级下达新文件,则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3.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党政联席会议。
附:教育科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审表
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