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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15日 09:49  点击:[]

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20219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开放共享的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努力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各高校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自愿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对认定公布的中心和基地,我厅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分配因素,各高校应统筹使用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给予各项目足额的建设、运行经费支持。

三、各高校应按年度申报限额(见附件3),择优向我厅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为贯彻落实我厅《关于深入开展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87号)要求,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服务脱贫攻坚,各受援高校可增加申报1个由对口支援双方高校依托当地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共建共享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各独立学院可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各1个,由母体高校审核后统一报送。

四、各高校应认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4)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5),并提供简要的支撑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申报、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存在虚报、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相应削减今后学校的年度申报名额。

五、请各高校于11月16日前将学校报送公文、申请汇总表(附件6)纸质档一式一份报送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申请汇总表、认定申请书(包含电子档和盖章扫描pdf版)及其支撑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文档,包含封面和目录)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巩德亮、杨洋;联系电话:0731-84764849;电子邮箱:hnsgjc2020@126.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

2.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

3.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年度申请限额

4.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5.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6.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申请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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