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司党总支委员的决定
因学校人事调整,胡春光同志主持院行政工作,根据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要求,胡春光同志不便兼任党总支纪检委员。公司党总支委于9月25日研究并报学校组织部,决定对党总支委员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组织委员:胡春光 纪检委员:李飞
文娱委员(兼青年委员):刘军
教育科学公司党总支
2018年9月25日
上一条:教育科学公司党总支召开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工作会议 下一条: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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